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法规、规章及政策的贯彻与实施,拟定地方性政策、规章;组织协调救灾工作;统一发布灾情,组织核查灾情、慰问灾民;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;管理、拨发救灾款物,组织、指导救灾捐赠,承担州内外对州政府捐赠款物接收、分配工作;指导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管理工作;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;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和福利院建设管理工作;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拟定相关配套政策;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社会救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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