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定保障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地方性规章、办法并指导实施;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;拟定政府对福利事业单位的资助办法;管理城镇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;负责管理六十年代部分精减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的生活救济;审批社会福利企业,检查、监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;开展社会福利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工作;主管流浪乞讨人员及流动人口中“三无”(指无固定住所、无合法身份证明、无稳定经济来源)人员的收容遗送工作;负责儿童收养、涉外、涉港澳台领养和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;拟定地方性儿童收养规章及办法;负责殡葬管理工作,在全州推行殡葬改革,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;负责城乡“星光计划”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。
联系电话:0718-8212707
张岱梨强调要让困难群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
民政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
谢松保厅长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
李鸿忠省长、张岱梨副省长来我厅调研